嚇飛黑面琵鷺 不聽勸挨罰 最重30萬
蘋果日報 2015年11月02日【徐彩媚╱嘉義報導】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51102/36876585/划獨木舟賞鳥挨罰!有鳥類天堂美譽的嘉義縣東石鄉鰲鼓濕地森林園區,前天首次發生民眾在園區划獨木舟違規案例,導覽員發現報警,他沒聽見警方廣播叫他上岸,划了七小時才上岸;他辯稱沒獵殺或捕捉鳥類,划舟純粹欣賞風景,但因騷擾野生動物,違反《濕地保育法》,警方將他函送縣府,再轉內政部裁罰,最重可罰三十萬元。
拗「賞景」7小時
警方表示,蔡姓男子(五十二歲)是東石鄉民,在外地擔任教職,前天開車返家,上午十時許,濕地解說員正帶領遊客,在四、五號賞鳥亭前方導覽時,赫然發現蔡男穿著救生衣,在水域內划獨木舟,十分悠哉,立即報警。警方獲報到場,用麥克風叫他上岸,因他距岸邊五百公尺,當時又吹北風,聽不到廣播聲,直到下午五時許才自行上岸,隨即被帶回警局。
蔡男向警方解釋,他有看到禁止戲水、捕魚的告示牌,他自認未違反告示牌規定,「划獨木舟只是輕輕划過水面,沒獵殺或捕捉鳥類,純運動、欣賞風景。」
嘉義縣野鳥協會常務監事陳建樺說:「蔡男划舟行為,驚動到一級保育類黑面琵鷺,原本八十多隻,都被嚇飛了。」陳建樺說,蔡男上月二十四日曾準備下水划獨木舟,濕地土地所有人台糖公司主任陳耀祥勸他,濕地保育區不能划獨木舟,否則觸法,豈料蔡男仍下水划舟。園區民眾獲悉也認為,「在保育區內划獨木舟的行為不恰當!」
國家重點保育區
嘉義縣政府綠美化科長石蕙菱說,騷擾野生動物,依《濕地保育法》可罰六至三十萬元,鰲鼓濕地是國家級重點保育區,行政裁罰機關在內政部;至於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部分,因鰲鼓濕地尚未公告為「野生動物保護區」,這部分不罰,若已公告,泛舟行為可處六個月以下徒刑併科二十萬至一百萬元罰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