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央社 】 950301
(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一日電)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擬具「自然地景保存獎勵補助辦法」草案,明訂民眾若捐獻自然地景給政府、維護自然地景具有績效,農委會得給予獎勵。
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,自然地景是指據保育自然價值的自然區域、地形、植物及礦物,農委會是自然地景主管機關。為了保存自然地景,農委會研擬「自然地景保存獎勵補助辦法」草案,對自然地景保存有貢獻的民眾給予獎勵補助。
草案明確定義,自然地景以私有自然保留區或自然紀念物為限。
根據草案,民眾若捐獻自然地景給政府;發現具自然地景價值的區域或自然紀念物,通報主管機關農委會經指定公告;維護自然地景具有績效;闡揚自然地景保存有顯著貢獻,農委會得予以獎勵,獎勵方式包括頒發農業獎章、獎金、獎狀、獎座、獎牌等。
草案規定,私有自然地景所有人若管理維護良好,或是妥適維護或保育自然地景,維持或增加自然地景價值,具有維護自然地景績效,農委會得給予獎勵。
民眾若以著作、書籍、影片、電視節目等方式闡揚自然地景保存或保育,或舉辦宣揚自然地景保存觀念的活動,或從事其他創造、表演或活動,有助保育及保存自然地景,農委會也得給予獎勵。
草案並規定,自然地景管理維護費用,農委會得予以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