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主題: 【2018/7/9】台南七股魚塭搶地種電 養殖業跳腳漁電共生淪競爭 光電業搶租魚塭 七股漁民憂失業  (閱讀 3880 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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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07月09日上稿編輯: 賴溫狠
媒體小農
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賴品瑀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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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政府視為太陽光電重鎮的雲嘉南沿海地帶,近一、兩年傳出有不少地主已經、或準備將魚塭租給太陽能業者,導致魚塭租金高漲;甚至有養殖漁民租不到魚塭,被迫年底租期一到就要離開魚塭的狀況。

「漁電共生變成漁電競爭!」立委陳亭妃指出,由於「預期心理」作祟,太陽光電業者紛紛偷跑,甚至以10倍的租金搶租魚塭,以前租給漁民收3萬,現在光電業者開出的行情達30萬,傷害了原承租漁民的權益。即便政府強調未來漁電共生必須維持生產,但也難保到時候能從事生產的,就是原承租漁民。

9日上午,約80位來自「七股沿海土地資源保護協會」的魚塭養殖漁民現身行政院、立法院,呼籲政府建立完善的漁電共生機制,以確保漁民的工作權利與生計。在下午立委陳曼麗、陳亭妃舉行的公聽會中,七股漁民指出,魚塭與溼地除了生產漁獲、發電外,更有觀光效益,希望政府單位可以制定明確規範,讓漁業、綠能、當地生態與觀光產業可以共存共榮。

規範還沒出來 原承租戶恐先離場 七股漁民激動
太陽光電進入農漁用地,除了利用地層下陷、不利耕作農地、污染整治的土地外,也有漁電共生、農電共生的作法,其中雲嘉南縣市更是規劃中的漁電共生重鎮。

「農業為主、光電為輔。」能源局科長顏為緒強調,要與農魚共生的太陽光電,若是沒有辦法維持原產量的七成,將遭到拆除,太陽光電業者與原承租農漁民其實屬生命共同體的關係。農漁民關心產量,太陽光電業者一樣必須關心,否則業者損失的是20年發電收益。

但這個原則要如何落實?漁民半年後就要面臨租不到魚塭,已經遭業者「圈地」,年底以後就要失業的危機,激動要求能源局與農委會提出明確機制。七股沿海土地資源保護協會會長楊惠欽要求政府跨部會處理,邀集學者、民間組織、漁民與業者,共同制定出明確規範。

楊惠欽更認為,七股地區長年沒有抽取地下水,保持良好的生態與漁業環境屬於,優良漁業生產、非地層下陷地區,過去政府推動黑面琵鷺生態保育,生態觀光已經良好發展。他們認為七股養殖區,不應劃入發展太陽能光電的範圍。

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建議,在農委會實驗完成、設置規則提出來前,不能展開相關審查;且在空窗期,應該保障原承租漁民原價承租,繼續進行養殖。李翰林強調也強調,目前選為漁電共生專區的,幾乎都「免環評」,沒有環評這一環審查與溝通的機會,相關資訊因此沒有公開,民眾也沒參與的機會,地方政府應向民眾開放資訊及參與。

陳曼麗建議,農委會應該先建立租地漁民的資料庫,並協助漁民與地主、廠商溝通,在規範出爐前,就要確保原承租漁民的權益;未來漁電共生起跑後,也必須與原有的養殖戶合作,持續生產。未來農委會也應該以建立媒合平台、定型畫契約等來協助各方對話。

農委會文蛤實驗還在做 年底初步結果才出爐
農委會目前正在進行文蛤養殖實驗,計畫在年底提出初步的實驗結果,未來將繼續展開虱目魚、吳郭魚、白蝦、鱸魚與石斑魚幾項主要養殖漁業。漁業署專委黃新達說,他們的立場仍是將維持農漁生產視為前提,漁電共生也會在試驗、示範確保不影響生產後,才會開始逐步推廣。

昇陽光電專案副理黃英傑亦在現場出示設計圖表示,他們正在嘉義的七星鱸魚魚塭進行漁電共生實驗,以太陽光電設施覆蓋率僅30%的條件,追求讓魚塭能維持產量的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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